生命科学学院资料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2 09:20:00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资料室管理工作,维护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我院教学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资料室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资料室管理的任务是:接收、整理各类资料材料,保证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为教学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第四条 资料室资料包括书刊、杂志、工具书等。 

第五条 资料室阅览服务对象为全学院在职职工和高年级学生。资料室借阅服务对象仅限我院在职职工。

第六条 入室读者自觉接受管理,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爱护室内一切设施,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严禁吸烟。 

第七条 本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阅览完毕须将书刊放回原架;如需借阅,须在归还往期所借书刊后,在管理员处办理登记《资料借阅登记表》等相关手续。任何人不得将本室资料据为己有。 

第八条 每人每次限借书籍2本、杂志期刊2本,期限一个月,到期办理续借手续;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限借6本,除工具书外种类不限,期限两个月天,到期办理续借手续。工具书仅供查阅,概不外借。 

第九条 本室资料为公共财产,读者应爱惜,如有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遗失等情况,酌情赔偿。读者应检查所借资料有无污损、缺页、勾画,并向管理员人员声明注记。 

外借读者应按时归还所借资料,逾期一个月不归还的,暂停借阅资格一个月;逾期两个月不归还的,暂停借阅资格两个月;逾期三个月不归还的,取消借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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