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职责
发布时间:2019-10-07 09:10:27

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职责

 

一、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是本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本院的政治核心,对本院的政策、发展和稳定与行政共同负重要责任。

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抓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管作用。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制定实施本院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抓好党支部的换届选举,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纪检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组织领导本院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学习围绕本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结合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落到实处。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抓好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和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风气

五、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完善本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全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管理、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落实。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

六、参与讨论决定本院发展方向与建设规划、改革方案、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职称评聘工作、收入分配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保证监督本院各项决策的实施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领导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抓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和就业指导工作。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版权所有 沧州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