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12 09:52:00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规范和加强大学生科研训练及其管理工作,学院决定在本科生教学中开设科研训练环节,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第一条 科研训练是学院为本科生开设的实践课。

第二条 科研训练课题来源于:教师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课题;学生自己设定的研究课题;.就业需要的研究课题;.其它合适的研究课题。

第三条 科研训练课采用指导教师负责制。学院教师有指导本科生开展科研训练的义务,每位教师提供相关研究方向。

第四条 科研训练采用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制。学院于每年9月中旬公布教师科研方向和接受学生数量,学生结合个人意向联系导师,开始参加科研训练。

第五条 学生日常管理纳入学校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工作环节,科研训练实施导师负责制。

第六条 学院鼓励本科生的研究成果以研究论文的形式公开发表,

学院将根据论文内容及发表刊物类别,并对指导老师和学生进行奖励。在科研训练中形成的各类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发布时须注明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科研课题资助完成的成果须同时注明该科研课题名称及来源。

第八条 学期末学生须提交科研训练成果,可采用学术论文、设计、专利、报告等多种形式。须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总结报告(打印稿和电子稿)。

2、各种形式的项目成果。如调查报告、研究论文、设计图纸等。

第九条 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科研训练开展情况给出成绩,报送学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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