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 坚持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教学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对本学科、本专业的有关知识、理论、研究方法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 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教师应了解、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学生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全面考核。
第四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作风正派,严谨治学,诚信正直,以身作则,为人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