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采购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2 08:00:00

1、根据各学期实验需求填写学期购置计划表,由采购人员根据库存物品储存定额、库存情况、试剂消耗等统计分析资料和教学、科研任务,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保障重点、防止脱节、避免积压的原则,经实验中心主任复核、院长批准后实施。由专职采购人员按规范的程序进行采购。做到采购及时、保证供应。

2、采购工作以自购方式批量采购,以争取多家比较,选择性价比高的优惠价格。提货时应认真清点检查,妥善包装。

3、物品入库前应由采购人员认真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办理退货或赔补手续。

4、配备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负责本部门低值耐用品的管理,要设立低值耐用品明细帐,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相符。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调动时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5、管理人员对所管的低值耐用品要根据不同情况,有计划、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对库存各类物品要根据有关凭证及时进行增减纪录,在学期末全面盘点,结果上报。

6、对于多余积压的低值耐用品,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办理转账手续.

7、因各种原因造成低值耐用品损坏、丢失的,按“沧州师范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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