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8-04-12 08:00:00

为做好我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结合我院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1.使用仪器设备前,要认真阅读技术说明,熟悉技术指标、工作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使用时严格遵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

2.初次使用仪器设备人员,必须在熟练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熟练掌握后方可独立操作。

3.实验时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合理布局,以便于操作及记录等。

4.电子仪器设备通电前,确保供电电压符合仪器设备规定输入电压值,配有三线电源插头的仪器设备,必须插入带有保护接地供电插座中,保证安全。

5.使用仪器设备时,其输入信号或外接负载应限制在规定范围内,禁止超载运行。

6.光学仪器及其配件,使用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切勿用手触摸光学玻璃表面。发现灰尘及赃物时,不得用手或抹布擦拭,必须使用专用品或专用工具清理。

7.对于不宜在磁场或电场中操作使用的仪器设备,应采取屏蔽措施,防止仪器设备损坏或测量精度的降低。

8.仪器设备不准随意拆改或解体使用,确因需要开发新功能或改造更新等,准许按分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再实施。

9.经常进行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并存放在干燥通风之处,待用时间过长的仪器设备,应定期通电开机,防止潮霉损坏。

10.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技术指标定期校验和标定制度,保持应有的技术指标。

版权所有 沧州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