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需采用“专管专用”的办法,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2.大型精密仪器在正式操作运行前,应了解和熟悉仪器的使用范围及主机与配套设施的功能,并根据一起使用说明书认真掌握仪器各部件之间的关系和仪器的正确操作规程,在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仪器。
3.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中需用到大型精密仪器时,应提前撰写使用申请书,经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测试。
4.大型精密仪器原则上只限该设备负责管理和使用的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需要使用时,须经负责管理人的同意,并给予指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违反上述规定而自行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伤及降低仪器精密度者,使用人员要承担责任。
5.大型精密仪器在每次使用后,应按操作关机,并罩好仪器罩。大型精密仪器要认真填写专门的使用记录本(操作者姓名、使用日期、测试内容、一起工作状况、开机和关机时间)。如果仪器长时间不用时,应定时通电保养(15天通电一次),并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
6.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内所配原零件、元件及材料工具等不准挪作他用。如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请专门的维修人员维修并用专门的维修记录本详细记载故障原因和维修情况。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接受院内外委托任务时,其有关手续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应按学院的规定办理。
生命科学学院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