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仪器设备预约使用规定(草案)
发布时间:2018-04-11 19:00:00

1.为合理利用仪器资源,实验中心对仪器使用进行授权管理。所有预约的人员拥有对相关仪器的使用资格。

2.仪器预约时首先从仪器管理人员处领取“仪器预约登记表”,登记后方可预约使用。

3.仪器使用以预约时间段为准,预约时间段应明确起止时间,并合理预估使用时间,尽量避免预估时间过长影响他人实验。预约时间段包含仪器消毒或预处理时间,如果超过预约时间段仍未能完成实验,实验者可与下一位预约者协调,但预约时间不得据此顺延。预约时间段开始后30分钟内需到场,否则视为爽约,由下一位预约者顶上。

4.进行预约的人员需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一般不得取消预约。对于确实需要取消预约的教师,应提前1个工作日到仪器管理人员处取消预约,24小时内如需取消预约必须打电话与仪器管理人员联系。

5.预约实行实名制,严禁替他人预约。对预约后不按时实验、爽约者,第一次警告,再犯时视情况严重程度,从预约时间起三天到一周内取消该预约人员对相关仪器的使用资格。对多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取消预约人员在本实验室的实验资格。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实验的,需提前取消预约。

6.用户必须是预约者本人,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相关仪器。操作时应严格按照说明操作,做好自身防护;实验中注意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并注意防潮、防尘、防腐。仪器只能在指定区域使用,严禁随意移动和借出仪器。仪器使用完毕后请及时填写运行情况及实验内容,两次不填写使用记录者取消相关仪器使用资格。违反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导致仪器损坏者,维修费用由实验者本人照价赔偿。

7.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仪器管理人员反映,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换仪器。贵重精密仪器必须在仪器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

8.实验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消防安全、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等相关规定。

9.离开实验室前,请打扫卫生,全面检查实验室安全,关好门窗,按设备要求切断电源,清理杂物后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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