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1 19:00:00

一、总则

1.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质均为材料(例如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均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由低值品(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和量具等)和易耗品(如玻璃器皿、各种元件器件、零配件、化学试剂等)两类物品组成。上述物品具有单价低、品种繁多、使用量大等特点。

2.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是实验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强其科学管理,防止积压浪费,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3.实行量化管理、重点管理及综合管理,为教学和科研提供高效、低耗、优质的服务。逐步推行定额储备制度,储备定额应用统计分析法得出。

4.师生员工树立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观念,自觉管好用好各种物品,反对铺张浪费。

5.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另见《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二、计划及采购

1.年度购置计划应由库房管理人员根据库存物品储存定额、库存情况、试剂消耗等统计分析资料和教学、科研任务,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保障重点、防止脱节、避免积压的原则,视经费情况制定。经实验室主任复核、系主任批准后实施。

2.采购工作以自购方式批量采购,以争取优惠价格。提货时应认真清点检查,妥善包装。

3.物品入库前应有库房管理人员会同采购人员认真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办理退货或赔补手续。

三、库存物品的管理

1.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雷击、避光、通风等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量测、检验仪器及工具、劳保防护用品。库区应清洁、整齐。

2.物品保管科学化,做到分类定位、存放有序、提取快捷、帐物相符,贵重稀缺物品应集中保管并加锁。系内以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库存物品进行监督。

3.物品的发放应本着领用方便、保证急需的原则,严格按照《领还制度》执行。

4.库内自然损耗的物品应定期报损,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后履行出库手续。

四、在用物品的管理

1.各实验室物品由实验员管理。

2.实验室中的常用物品限量备用,防止积压,做到物尽其用。物品消耗后应及时补充,防止脱节。

3.实验室领用的低值耐用品应设明细账。贵重稀缺和民用性强的物品以及危险品应严格管理。系内以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监督。

4.学生在实验中损坏的物品严格按照《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学生使用的仪器药品不得携出室外。

5.勤俭节约、修旧利废、净化环境、变废为宝。

生命科学学院

2017.3.6

版权所有 沧州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