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验室日常管理守则
发布时间:2018-04-10 09:00:00

为有效利用本院的仪器设备资源,科学规范实验室开放工作,以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 仪器管理:

1.由学院指定仪器管理人员,负责该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2.仪器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仪器要健全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建立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在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都要进行检查、调试,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

二、 仪器使用:

(一) 教学使用

教学使用的对象为各相关教师提出,经学院教学主管领导批准的专科生、本科生教学实验。

(二) 科研使用

1.科研的使用按开放实验室方式运行,鼓励本院教师、专科生及本科生通过培训后自行使用仪器。有关获得自行使用权利的方法,请见持证操作仪器管理条例。

2.用户在每次测试结束后主动到仪器管理人员处签字确认仪器使用时间及费用。

4.严格实行仪器预约使用制度。具体内容请见“沧州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大型仪器设备预约使用规定”。

5.用户自行准备实验所需专用试剂、药品。

6.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及所在课题组承担责任,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7.严禁各科研组及相关人员代外单位测试样品。一经发现按外单位送样收费标准加倍收费,费用由当事人自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公共实验室使用预约程序

1. 为合理利用仪器资源,实验中心对仪器使用进行授权管理。所有预约的人员拥有对相关仪器的使用资格。

2. 仪器预约时首先从仪器管理人员处领取“仪器预约登记表”,登记后方可预约使用。

3. 仪器使用以预约时间段为准,预约时间段应明确起止时间,并合理预估使用时间,尽量避免预估时间过长影响他人实验。预约时间段包含仪器消毒或预处理时间,如果超过预约时间段仍未能完成实验,实验者可与下一位预约者协调,但预约时间不得据此顺延。预约时间段开始后30分钟内需到场,否则视为爽约,由下一位预约者顶上。

4. 进行预约的人员需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一般不得取消预约。对于确实需要取消预约的教师,应提前1个工作日到仪器管理人员处取消预约,24小时内如需取消预约必须打电话与仪器管理人员联系。

5. 预约实行实名制,严禁替他人预约。对预约后不按时实验、爽约者,第一次警告,再犯时视情况严重程度,从预约时间起三天到一周内取消该预约人员对相关仪器的使用资格。对多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取消预约人员在本实验室的实验资格。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实验的,需提前取消预约。

6. 用户必须是预约者本人,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相关仪器。操作时应严格按照说明操作,做好自身防护;实验中注意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并注意防潮、防尘、防腐。仪器只能在指定区域使用,严禁随意移动和借出仪器。仪器使用完毕后请及时填写运行情况及实验内容,两次不填写使用记录者取消相关仪器使用资格。违反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导致仪器损坏者,维修费用由实验者本人照价赔偿。

四、公共实验室使用注意事项

1、公共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专门人员统一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自配制、留存实验室钥匙。

2、上实验课的老师与学生如用公用仪器实验室时,需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并办理登记以备查,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3、实验室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老师与学生应了解或熟悉其性能及使用方法,严格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实验室内严禁明火作业,禁止吸烟。禁止教研外的一切活动(如自习,用餐,聊天等)。实验过程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守则。电炉等加热设备严禁放置于中间实验台面上,(只可放置于边台石板台面上)。

6、公共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未经批准,任何师生不得私自搬动。如教学特需,应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方可,用完应检查设备完好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7、实验过程本着以教学为主,力求做到爱护公共财产,珍惜共享资源。做到谁使用谁维护,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省每一份能源。

8、公共实验室里大型精密仪器在每次使用后,应按操作关机,并罩好仪器罩。认真填写专门的使用记录本(操作者姓名、使用日期、测试内容、一起工作状况、开机和关机时间)。如果仪器长时间不用时,应定时通电保养(15天通电一次),并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

9、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内所配原零件、元件及材料工具等不准挪作他用。如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请专门的维修人员维修并用专门的维修记录本详细记载故障原因和维修情况。

10、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仪器管理人员反映,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换仪器。贵重精密仪器必须在仪器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

11、实验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消防安全、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等相关规定。

12、实验完毕,应全面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做到实验台面无杂物,仪器设备无污迹,全面擦拭清洁后将其摆放整齐,按程序处置好仪器设备及另附件。部分有散热现象的仪器设备应待其冷却后,盖上防尘罩,填写使用维护记录。

从其他实验室带入公用实验室的辅助用品如玻璃器皿,试剂等不得留存于公用实验室内。实验用后废弃物集中放置走廊垃圾桶内。指导老师每次实验应安排督促学生轮流值日做好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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