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守则
发布时间:2018-04-16 08:00:00

1.指导老师与学生实验课前应充分了解、熟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及药品性能。

2.实验开始时应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涉及水、电连接是否正常,在征求实验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进行时,不得离开岗位,要经常注意观察实验进行的情况和装置有无异常,一旦发生不正常现象应立即断电采取相应措施并请指导老师进行处理。

4.电炉及其它加热设备只可放置在实验教学中心指定实验台上操作。遇强酸强碱以及其它药品撒漏现象应立即清除。

5.实验课中接触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时,要视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穿、戴工作服、防护眼镜、面罩和橡胶手套等。

6.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远离火源。实验试剂不得入口或与皮肤直接接触。严禁在实验教学中心内吸烟或食用食物。不得在实验教学中心自习和进行实验课外的其他活动。

7.实验结束后要对使用仪器进行清理维护,并作好仪器和设备使用记录。如发现仪器设备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8.在离开实验教学中心前应对室内水、电、门窗、进行检查,实验台及室内卫生要彻底打扫,确保水、电关闭后方可离开。

9.熟悉安全器具,如灭火器材,沙箱以及急救药箱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善爱护。安全用具和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10.以上安全守则,全体同学们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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