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师德规范
发布时间:2018-04-12 08:00:00

 第一条 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 坚持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教学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对本学科、本专业的有关知识、理论、研究方法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 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教师应了解、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学生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全面考核。

第四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作风正派,严谨治学,诚信正直,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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