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4-16 08:00:00

1. 实验教师是实验教学的主要组织者,担任实验教师的基本条件是:具备本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专业助教或实验师以上职称。

2.根据大纲要求精选和科学地组织实验教学内容,认真钻研教材,初次担任实验课的教师应跟班听主讲老师授课,以便实验课内容与课堂教授知识紧密结合。初次上岗的教师要试讲,首次开实验要做好充分的实验准备。

3.教学过程中实验教师应注重教学的改进与研究,以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承担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和管理工作,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和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工作。

4.组织并督促实验员进行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监督并指导实验员与学生进行试剂配制,实验器材的制备,按时开好实验课并确保教学质量,有权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实验员进行批评教育。

5.认真仔细地完成实验课的“七大环节”

1)对“实验原理”、“基本操作”、“影响实验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预习提问”和“注意事项”进行书面备课。

2)做好预备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3)简明扼要,讲好实验课。

4)细心观察知道学生实验,监督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及规范实验操作。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不得擅自离开课堂。

5)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适时进行讲评。

6)做好学生实验考勤记载及实验平时成绩考查工作。

7)做好实验记录,并总结实验过程中及学生实验报告中的问题。

6.承担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所分配的技术后勤和行政工作,做好实验教学中心的“三废”处理工作,制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切操作和行为,协助实验员督促学生搞好实验教学中心内的整洁,并检查学生是否将水、电、门、窗关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7.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工作,督促并指导学生上实验课时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的安全防范工作。正确知道并督促学生按规范操作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因指导教师督促、管理不力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将按制度予以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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