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学生成绩量化记分细则
发布时间:2018-04-16 08:00:00

    为了更充分地利用生物实验中心教学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推动科研工作深入发展,服务于社会。结合我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生物实验教学中心实行全面开放。为确保这项改革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验室开放宗旨

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服务师生、服务教学、服务科研、服务开发、服务社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的意义及原则

1.高等学校实验室开放式教学是新形势下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模式。制定本细则的原则是在过去实验教学部分开放程度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教学资源为实验课程教学和学生实践教学活动提供优质服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实验室和实验课程组要认真研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关于实验室开放等相关指标要求和标准,结合实验室具体情况,谋划好实验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环节中开放式的组织教学管理工作。力求做到“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求实效,教学有序”,将实验室开放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相结合。实验室开放要贯彻“以学生的自主管理为主,教师管理为辅”的原则。

2.实验室对教师和学生科研活动和学生课外科技实践活动的全面开放旨在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便利条件。有利于推动教师和学生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深入发展,有利于提高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水平,有利于培养教师和学生创新型的拔尖人才。

3.实验室对外开放旨在充分利用实验室条件对社会提供科技服务,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对外开放实行适当收费管理,解决和补偿部分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用),服务于周边,锻炼队伍,提升社会知名度。

三、实验室开放形式

目前我院12个基础实验室和3个专业实验室定为开放性实验室。开放形式可分为:全面开放、定时开放、预约开放等,以充分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

实验室开放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

基础实验室与综合实验室的开放:在完成正常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进行预约开放,特别是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开放实验可在晚上、周末、假期等时间进行,无教学任务时则全天开放。

基本操作技术训练室、研究创新实验室实行全天开放。综合服务实验室实行全天服务。

四、开放实验室面向对象

1.开放实验室、仪器设备均面向学生开放,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为学生提供一个理想的实践基地;使学生在亲身实践的过程中拓展和提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鼓励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假期,根据本人的专业和爱好兴趣自由参与课外开放的生物实验、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参加有利于培养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就业、有利于创业、有利于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实验、制作、发明、创造活动,实现理想和现实的结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面向教学科研人员开放

2.实验室、仪器设备全面面向教师科研人员开放,教师可打破原教研室界限,充分利用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条件进行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开发研究,使优质教学资源、仪器设备得到充分共享和充分利用。

3.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条件下,将充分利用人力、物力、技术优势面向社会开放,为厂矿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提供服务,开展科研合作与横向项目研究,咨询和技术服务,向中学生、科技爱好者提供研究和学习条件。全面提高实验室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教学型实验室的组织教学与管理

1.实验室开放是一项常规工作,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协调实验教学中心、各教研室或课程组统一组织并实施开放性实验教学工作。实验教学中心管辖的各实验室设专门责任人,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验室实际开放管理具体措施。

2.开放的实验项目由实验教学中心根据教学大纲与各课程组协调做出计划,汇总后上报主管院长,经学院组织专家审定批准后实施。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的开放时间、地点、内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进行公布。

3.各实验课程组长根据课程教学任务负责推荐、组织教学人员,填写实验课程教学计划表,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属学时和教学计划调整等重大事项或重大教学改革事项须经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各实验课程组要精心组织教学实验开放项目的开发、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做好课前预约和辅导工作,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每周必须安排一次课前辅导;原则上,课前辅导和预约工作可同步进行。严格把控课前预习环节的质量关,确保学生在实验课前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学生课上的“照方抓药”现象。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网络预约实验的实践和管理,解放人力、提高质量。

5.设计性实验要做好课前的精心准备工作,精选实验内容,组织好课前资料调研、方案设计,要把学生的能力培养放在核心地位。

6.实验课程指导教师要做好课前预做实验,预做实验教师要填写“预做实验记录”,给出学生实验成绩评定标准。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对项目的科学性、选题的难易程度及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并提示学生进行防范。

八、精密仪器实验室的组织开放与管理

1.各精密实验室设专人管理,负责仪器的维护、保养、使用和开放管理。精密实验室实行计划性预约开放管理,按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对基础实验教学、综合性实验教学和设计性实验教学开放。

2.精密实验室对外开放实行有偿服务管理模式,对外服务项目统一由实验教学中心进行管理。

九、实验教学评价办法

    实行教学过程评价、多元化能力评价与实验理论知识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模式。

1.教学过程评价:围绕课程编排、方法改革和内容更新,积极开展教师与学生双向互评。建立开放的教师、学生实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每学期由实验中心组织对实验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调整。

2.多元化能力评价:各类实验课程制定明确的专业技能考核办法,将学生的成绩分成三部分进行考核:基础实验技能以学生实验动手操作能力考查为主;综合实验技能以考核学生对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为主;创新技能以学生应用研究成果(如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研究创新性实验等)为考核标准。

3.实验理论知识考核:可结合期末考试,体现在试卷中,也可另出试卷,笔试。各类实验课程根据本课程特点确定。

4.赋分方式(按100分计):

1)平时成绩(占40%):根据学生出勤、动手操作及实验报告的书写情况给予综合评定;

2)期末考试(占60%):可由操作考核和笔试组成,操作考核占40-60%;笔试占40-60%,也可根据课程特点采取单一方式。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版权所有 沧州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