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期间在校实验人员(学生)信息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2 17:00:00

为做好节假日期间在校实验人员(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在校实验人员(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 除寒暑假外的短期法定节假日,在实验楼内工作的教师和学生,按正常工作日管理规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做特殊要求。

2.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应按时开关实验楼大门,不得无故长时间脱岗。

3.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之间如有相互调换值班时间的情况,需通知实验中心,并在值班表上注明。

4.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实验楼内设施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人力排除,难以处理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当日带班领导。

5.放假期间值班人员如遇突发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或师生人身安全事故等,应及时报警并确保自身安全。

6.寒暑假期间,仍准备在实验楼内做实验的学生,应至少在放假前一天,在实验员老师处登记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且必须本人到场登记。

7.如需使用实验室钥匙,按照实验室钥匙管理规定,到实验员处登记借用。

8.如有多人同时使用某一实验室,只能共用同一把钥匙,所有使用者确保互相联系畅通。钥匙领用者为直接责任人,指导教师负连带责任。

9.实验期间,实验学生一旦遭遇消防安全事故者,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组织人力施救并上报。如果事故重大,施救困难,应确保自身安全,并立即上报。

10.严格履行设备使用登记,如遇实验设备损坏,应立即登记并上报。如遇隐情不报者,指导教师负全部责任。

11.无论何种原因,指导教师不得私自将自用钥匙转借学生。如遇学生持有非经实验员借出的钥匙,实验员有权没收并上交。

12.所有功能室钥匙非特殊原因概不外借,使用者请安排好工作计划,提前与值班老师预约使用。如果没有预约,值班老师有权拒绝开放。

13.放假期间实验中心停止供应各种试剂及耗材,使用者应提前做好工作计划。

14.放假期间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剧毒试剂,相关实验请调整至正常工作日进行。如有隐匿私藏上述危险品进行实验操作者,将停止其所有实验工作,且指导教师对后果负全责。

15.寒暑假期间禁止购买活体动物实验材料,严格限制进行活体动物材料相关实验,如果属于延续性饲养,指导教师须提出申请,并确保随叫随到,以防突发疫情。

16.指导教师有责任指导学生学习安全事故处理能力,设备操作方法等必要的内容。

17.有学生在实验楼内做实验的指导教师,确保随叫随到。学生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指导教师负连带责任;出现重大事故后指导教师不能及时到场者,指导教师负全部责任。

18.指导教师对学生情况应掌握准确,并确保联系畅通。指导教师应及时将上述信息准确传达给所有学生。

生命科学学院

2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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